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本市关于人力资源服务和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负责研究本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提出建议;承担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和管理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大型公益性人才服务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本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本市高端人才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具体实施,承担本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博士后管理等具体事务和服务工作;承担本市公务员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岗位培训的具体工作;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选聘的评价服务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的具体实施工作;开展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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